依「性別平等教育白皮書 2.0」,「學校教育人員(含校長、專任/兼任/代課/代理教師、運動教練等)每學年應完成 3 小時之性別平等教育融入教學實務之在職進修課程」及「學校職員工,每學年應完成 3 小時性別平等意識相關課程」,以強化學校人員推動性平教育知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