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
「多元學習表現」採計原則(適用 113 學年升學,即 114 年應屆畢業國三生)
(臺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保障名額資格認定及比序項目就近入學變革
保障名額係指本區國中學生以其第一志願序所選學校,
且為該國中比序項目積分分數最高者,每國中限 2 名,男女各 1 名,
若學校所招收學生為單一性別者,仍以 2 名為限;同點第 4 項第 8 款規定,
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畢業前於原校就讀滿 2 學年以上者,始取得保障名額資格。
本區免試入學比序項目就近入學部分,依說明一會議決議,就近入學積分採計:
凡臺南區(含共同就學區及變更就學區者)學生均採計 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