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9 月 7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20116936 號函辦理。
二、為強化學生機車安全駕駛觀念,降低交通意外之風險,請轉知各轄管高級中等學校運用集會時機加強宣導上開補助計畫,相關訊息可至交通部公路總局「機車駕訓補助專區」網頁瀏覽,俾落實「推動機車駕訓補助」政策。
三、請貴校於 112 年 9 月 29 日(星期五)前至教育部校安中心網站「表報作業區-大專校院暨高級中等學校『推動機車駕訓制度』補助調查表」完成填報外,並請於 112 年 10 月 5 日(星期四)前,依本案附之表格協助彙整轄管學校之學生需求及經權責長官用印後,將掃描檔及可編輯之檔案(免備文)電傳本署承辦人信箱( e-3268@mail.k12ea.gov.tw ),俾利後續核對及落實「推動機車駕訓補助」政策。
四、旨案為利交通部媒合作業案,能了解學生需求狀況,請各校於造冊及掌握具意願者時,並恪遵相關個資保護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