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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115 年度國教署補助高中學生自治組織辦理相關知能工作坊實施計畫」
申請期程自 115 年 2 月 1 日起,請轉知貴校學生自治組織相關資訊,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1 月 20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45807307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為協助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自治組織發展,並因應各校學生自治組織型態、所需知能與需求不同,爰辦理旨揭計畫。
三、 115 年度將補助 50 所高級中等學校(含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公益性法人、團體)辦理學生自治組織相關知能工作坊,每校(法人、團體)補助經費上限為新臺幣 5 萬元,並針對學生自治專業增能活動優先補助。
四、本案由學生自治組織向學校提出申請,並由學校協助於課程開始 45 日前檢附相關申請表件函報本局彙整後,由本局函報國教署審查,且至遲應於 115 年 9 月 30 前向本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五、旨揭計畫調整部分重點提示如下:
(一)補助經費以經常門為限,刪除原附件 1 經費概算編列基準表。
(二)學校經費申請表計畫期程,填註各校規畫辦理期程起訖。
(三)計畫附件二滿意度調查表格式,調整主辦單位填註為申請補助學校。
六、如有本案相關疑問,請逕洽國教署劉宗庭承辦人(電話: 04-3706-1325)。
七、檢附實施計畫(含相關申請表件)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