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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贏得人緣和健康 專家提醒別碰電子煙」主題專區新增資訊。
說明:
一、為導正網路有關電子煙、加熱菸等新類型產品之錯誤訊息,並提升民眾對其之危害認知等,國健署已於 Yahoo 奇摩網路平臺建置「贏得人緣和健康 專家提醒別碰電子煙」主題專區(網址: https://tw.news.yahoo.com/topic/2020health ),以提供各類宣導資源。
二、國健署現於旨揭主題專區新增「一頁圖表告訴你」專欄,內容為蒐集國際最新研究、世界衛生組織與各國聲明及呼籲、國人吸菸率與電子煙使用情形等資料,並據以製作 8 則圖表,供民眾快速了解相關資訊。請各校持續運用該專區資源,將電子... 觀看完整文章
說明:
一、依據本局 110 年 8 月 19 日公告編號第 183577 號續辦。
二、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自 110 年 8 月 24 日起集會活動人數上限室內 80 人,室外 300 人,如貴校辦理活動超過上開人數應提報防疫計畫至本局同意後始得辦理。
三、另依教育部 110 年 8 月 22 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 110 學年度防疫管理指引 QA」,家長原則上不入校 (園) 。但經學校認定有入校必要者除外,為防止家長入校引發疑慮,將請各校預先規劃新生入校熟悉環境動線(或家長固定暫留空間),並對開學應辦理事項,以書面通知家長,妥善說明新生入學的動線及防疫規劃。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於 110 年 8 月 10 日以衛授疾字第 1100200731 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案,併請轉知所屬附設幼兒園,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10 年 8 月 20 日府衛疾字第 1100974311 號函辦理。
二、旨揭公告之有條件開放者,另應遵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地方主管機關所定之防疫措施、公告及指引等相關規定。
三、超出人數上限之集會活動,主辦方需提報相關防疫計畫,並由地方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視疫情狀況及風險狀況評估審核通過者,不受本公告人數限制。
轉知衛生福利部於 110 年 8 月 10 日以衛授疾字第 1100200731 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案,併請轉知所屬附設幼兒園,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10 年 8 月 20 日府衛疾字第 1100974311 號函辦理。
二、旨揭公告之有條件開放者,另應遵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地方主管機關所定之防疫措施、公告及指引等相關規定。
三、超出人數上限之集會活動,主辦方需提報相關防疫計畫,並由地方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視疫情狀況及風險狀況評估審核通過者,不受本公告人數限制。
有關學校工作人員,未完成 COVID-19 疫苗第一劑接種或未滿 14 日者,應提供抗原快篩或 PCR 檢測陰性證明等措施,其後續衍生快篩陽性教職員配合 PCR 檢測等候期間假別、代課費用及快篩試劑費用支付等問題因應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8 月 20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00107081 號函辦理。
二、查本局以 110 年 8 月 20 日南市教安(二)字第 1101011689 號函送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 110 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諒達),請學校落實執行各項防疫措施在案。依前開疫管理指引,為落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110 學年度開學後,各項教學及活動等防疫工作,學校... 觀看完整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