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教育部「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方案」於 115 年起轉型為「青年生涯領航計畫」(下稱青領計畫)。116 年青領計畫業依 115 年執行情形修定如附件。
二、116 年青領計畫重點(詳細內容,請參見 116 年計畫):
- (一) 申請時間:115 年 12 月 1 日中午 12 時至 116 年 3 月 2 日中午 12 時止。
- (二) 申請對象:中華民國設有戶籍、有生涯探索需求之高中職應屆畢(肄)業生,且年齡未逾 22 歲(計算至 116 年 7 月 31 日),申請截止日前未滿 18 歲者需徵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另 116 學年度將就讀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者及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公營事業機構)純勞工以外之人員等不得申請。
- (三) 申請方式:青年研提為期 2 年之體驗學習企劃,於截止日前至青領計畫網站完成申請手續。
- (四) 審查方式:審查小組採輔導諮詢方式引導青年修正,再由委員依審查標準,就青年提交之最終企劃書予以審查。
- (五) 入選獎勵與配合事項:入選青年獎金最高 28.5 萬元,並享有升學及兵役配套、專業輔導員陪伴等措施。入選青年於執行前應參加共識營,執行期間應填月誌,並配合輔導、訪視等事項。
- (六) 獎勵機制:學校種子教師及執行本計畫之績優人員予以獎勵。
三、請貴校(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機構)協助宣導,於學校網站刊登,並安排向學生、家長、教師宣導,宣導活動本署另提供青領計畫宣導品,以鼓勵同學參與,請貴校於 9 月 30 日前填報 Google 表單,以利本署寄發宣導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