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修正發布「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作業要點」第12點、第17點、第18點一案,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7月8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50061863號函辦理。
二、旨揭作業要點部分條文修正案,業經教育部於115年7月1日以臺教高(四)字第1152201874A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15年8月1日起生效。請各校落實宣導並配合調整學生就學貸款相關公告與作業流程。
三、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下載。
四、各校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國教署梁小姐,電話:(04)3706-1122。
五、檢附旨揭發布令影本及修正規定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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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上頁 高中學校就學貸款作業要點第12.17.18點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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